修改XP的注册码

{ Posted on 星期三, 十二月 09, 2009 by Kaiser.XKw }
今天帮同事安装新电脑的OS,XP的序列号不能通过Microsoft正版验证,必须要改序列号,把中间的过程记下来后面可能还会用到的
  1. 启动 Windows XP。
  2. 单击开始,然后单击运行。
  3. 在打开框中,键入
  4. regedit, 然后单击确定。
  5. 在左窗格中,找到以下注册表项,然后单击它:
  6. HKEY_LOCAL_MACHINE\Software\Microsoft\WindowsNT\Current Version\WPAEvents
  7. 在右窗格中,右键单击 OOBETimer 二进制值,然后单击修改。
  8. 更改此值的至少一位(记住修改前的资料,后面还原),以表示 Windows尚未激活。
  9. 单击开始,然后单击运行。
  10. 在打开框中,键入以下命令,然后单击确定:
  11. %systemroot%\system32\oobe\msoobe.exe /a
  12. 单击是,我想打电话给顾客服务代表来激活 Windows,然后单击下一步。
  13. 单击更改产品密钥。
  14. 在新密钥框中键入新产品密钥,然后单击更新。
  15. 如果返回到前一个窗口,则单击以后提醒,然后重新启动计算机。

CSS:属性索引

{ Posted on 星期二, 十二月 08, 2009 by Kaiser.XKw }
CSS2.1属性按功能索引

CSS: 语法基础

{ Posted on 星期二, 十二月 08, 2009 by Kaiser.XKw }
CSS 的全名為 Cascading Style Sheets,是一種樣式表 (Stylesheet) 語言。它的目的是為了對像 XHTML 及 HTML 之類的標記語言 (markup language) 提供一個顯示層。有了 CSS,我們就可以將資料層及顯示層分開:HTML 文件就只包括資料,而 CSS 則是告訴瀏覽器這些資料應該要如何顯現出來

宣告 CSS 樣式的語法如下: 選擇器 {
     屬性:設定值;
     ...
}
在一個選擇器 (Selector) 中,可以設定的屬性數目沒有限制。
選擇器主要有三種:型類 (Type) 選擇器、Class 選擇器、和 ID 選擇器。
型類選擇器是 (X)HTML 標籤,如 <body> 和 <h1>。Class 和 ID 選擇器是使用者自訂的選擇器。

Grouping
如果有數個選擇器享有同樣的樣式,它們可以同時被宣告。這叫做 "grouping"。舉例來說,如果 <h1>, <h2>, and <h3> 都會有相同的樣式,那它們就可以用以下的方式被宣告:
h1 h2 h3 {
    屬性:設定值;
    ...
}

後代選擇器 (Descendant Selectors)
我們可以設定說,只有當甲元素在乙元素之內時,甲元素才會用某個樣式。若甲元素不在乙元素內的話,那甲元素就可以有其他的樣式。要達到這個目標,我們就要利用後代選擇器的方式。 後代選擇器宣告的語法是:
父選擇器】【子選擇器】{
    屬性:設定值;
    ...
}
在以上的宣告中,只有當子選擇器是在父選擇器之內時,樣式才會被用到。這一類的語法可以包括好幾代的選擇器,而不是只有兩代而已。
舉例來說,以下的宣告: li b {
    color:yellow;
}
代表在 <li> <b> 之內的文字是黃色的。不是在 <li> 之內的 <b> 中的文字,就不會套用黃色字體這個樣式。


將 CSS 套用入 HTML 文件中的四種方式

嵌入套用
樣式可以嵌入於 HTML 文件中 (通常是在 <head> 內)。舉例來說, <head>
<style type="text/css">
div {
background-color:#FF0000;
}
</style>
</head>

<body>
<div>
背景顏色是紅色
</div>
</body>
以上的 HTML 會顯現出:

背景顏色是紅色

外部連接套用
在這種方式下,所有的 CSS 樣式宣告都是存在另外一個檔案中。該檔案通常名稱為 .css。在 HTML 文件的 <header> .. </header> 之中,我們將用以下的程式碼將這個 .css 檔案連接進入: <link rel=stylesheet type="text/css" href="external-stylesheet.css"> 以上這一行會將在 external-stylesheet.css 這個檔案內所宣告的樣式加入 HTML 文件內。

匯入套用
外部的 CSS 樣式也可以被匯入進 HTML 文件。匯入的做法為利用 @import 這個指令。@import 的語法為: <STYLE TYPE="text/css">
<!--
@import url(http://www.mysite.com/style.css);
-->
</STYLE>
@import 指令最初的用意,是為了能夠針對不同的瀏覽器而運用不同的樣式。不過,現在已經沒有這個必要。現在用 @import 的目的,最常是要加入多個 CSS 樣式。當多個 CSS 樣式被 @import 的方式加入,而不同 CSS 樣式互相有衝突時,後被加入的 CSS 樣式有優先的順位 (詳情請見 CSS 串接)。


CSS 媒體類別
不同的媒體類別可以用不同的 CSS 樣式表。舉例來說,在螢幕上的文件可能適用某一個 CSS 樣式表,而同一份文件在被列印時,可以用一個不同的 CSS 樣式表。標出一個 CSS 樣式表媒體類別的語法如下:

外部連接套用 <link rel="stylesheet" href="style.css" type="text/css" media="【媒體類別】">

嵌入套用 <style type="text/css" media="【媒體類別】">

匯入套用 @import url("style.css") 【媒體類別】;

媒體類別】可以有以下的值:
適用於
all 所有媒體類別
aural 言語合成器
braille 布拉耶點字法 (盲人用) 媒體
handheld 掌上型媒體
print 列印
projection 投射媒體
screen 電腦螢幕
tty 固定字寬 (fixed-pitch) 的媒體
tv 電視類的媒體


CSS 串接
CSS 的全名為 Cascading Style Sheets。如果只有一個樣式表,那『串接』(cascade) 這個部分就不重要。若一個 HTML 文件中包含有多個樣式表,那串接這個概念就非常重要了。串接是指當不同樣式表中對相同屬性有不同定義時,應該要用哪一個樣式表中的定義的規則。

最基本的規則是,越接近 HTML 本身的樣式越有優先權。

另外,每一個瀏覽器也都有自己的樣式表 (這就是為什麼超連接文字通常會是藍色,而且下面有一條線)。這一類的樣式表優先權比以上的幾種都低。

所以,從最高優先權到最低優先權的排名如下:
  • 內行套用的樣式表 (Inline stylesheet)
  • 嵌入套用的樣式表 (Embedded stylesheet)
  • 匯入套用的樣式表 (Imported stylesheet)
  • 外部連接套用的樣式表 (Linked stylesheet)
  • 瀏覽器本身的樣式表 (Browser's own stylesheet)


CSS 繼承
在一個 HTML 文件中,標籤之間有所謂的親子關係。舉例來說,<title> 這個標籤一定都是在 <head> 這個標籤之內,所以我們就說 <title> 是 <head> 的子標籤。繼承 (inheritance) 的意思就是說子標籤的樣式會跟父標籤一樣,除非子標籤本身另有自訂的樣式 舉例來說,如果我們有以下的樣式:

p { color: #00FF00; }
strong { font-size:20px; }
下面這行 HTML 碼,<p>這是一個 <strong>繼承的例子。</strong></p>
就會顯現出為:

這是一個繼承的例子。

在以上的例子中,雖然我們並沒有對 <strong> 設定顏色,可是我們可以看到,整個句子的顏色都是綠色的。這是因為, <strong> 是 <p> 的子標籤,所以 <strong> 繼承了 <p> 的樣式,而在 <p> 的樣式中,文字顏色是設定為綠色的。


CSS Class 與 CSS ID  Class 及 ID 都是使用者設定的選擇器 (selector)。

Class
Class 的宣告法,是先放一個句點 (.),之後再列出選擇器名稱。設定一個 Class 選擇器的語法如下: .【Class 名稱】{
屬性:設定值;
    ...
}
舉例來說 .navbar {
    color:#0000FF;
}
要將以上的樣式套用在 HTML 內,我們用以下的 HTML 碼: <p class="navbar">這是用 Class 選擇器的例子。</p> 以上的 HTML 碼會顯現出:
這是用 Class 選擇器的例子。
一個 Class 選擇器可以同時有好幾個不同的物件 (instance)。這是靠以下的語法: 【型類選擇器】.【選擇器名稱】{
屬性:設定值;
    ...
}
舉例來說,若有以下的 CSS 宣告 b.special {
color:#0000FF;
}

i.special {
color:#FF0000;
}
以下的 HTML 碼

這個例子顯示出 <b class="special">同一個選擇器</b>可以<i class="special">有不同的 instance。</i>.

就会顯現出: 這個例子顯示出同一個選擇器可以有不同的 instance。.

多重 Class
我們也可以同時套用數個 class。舉例來說,若我們有以下的 CSS 宣告, .applylarge {
font-size:20px;
}

.applyred {
color:#FF0000;
}
那以下的 HTML 碼, <p class="applylarge applyred">這是多重 Class 的例子。</p>

ID    ID 的宣告法,是先放一個井字號 (#),之後再列出選擇器名稱。設定一個 ID 選擇器的語法如下: #【ID 名稱】{
屬性:設定值;
...
}
舉例來說 #footer {
color:#FF00FF;
}
要將以上的樣式套用在 HTML 內,我們用以下的 HTML 碼: <p id="footer">這是用 ID 選擇器的例子。</p>
>

Class 跟 ID 的比較
這兩者最大的不同,是在於 ID 選擇器在一個 HTML 文件中只能被使用一次,而 Class 選擇器在一個 HTML 文件中可以被使用多次。第二個不同的地方,是 ID 選擇器可以被 Javascript 中的 GetElementByID 函數所運用,而 Class 選擇器無法被 Javascript 運用到。

並沒有什麼固定的規則,來決定什麼時候要用 ID 及什麼時候要用 Class。我們的建議是盡量用 Class,因為這樣子最靈活 (同一個 HTML 文件可以利用這類的選擇器多次)。唯一的例外,是當你要用 Javascript 的 GetElementByID 函數時。在這個情況下,你就應該要用 ID。

Class 名稱及 ID 名稱都是對大小寫敏感的。舉例來說,.classone 及 .ClassOne 是代表兩個不同的 Class 選擇器。


CSS Div 與 CSS Span

Div    這個標籤目的是將內容分為不同的區域,而每一個區域可以根據 CSS 中的宣告而有自己的樣式。Div 是一個區塊級容器 (block-level container),這代表在 </div> 標籤後會換行。

舉例來說,如果我們有以下的 CSS 樣式: .large {
color: #00FF00;
font-family:arial;
font-size: 4pt;
}
以下的 HTML 碼 <div class="large">
這是 DIV 範例。
</div>

Span     Span 跟 Div 類似的地方是,這兩個標籤的目的都是將內容分為不同的區域。不同的是,Span 可以涵蓋更細層的元素。所以,我們甚至可以用 <span> 來調整單一文字的樣式。另外,在 </span> 之後並不會換行。。。。

舉例來說,如果我們有以下的 CSS 樣式: .largefont {
color: #0066FF;
font-family:arial;
font-size: 6px;
}
以下的 HTML 碼 Span 不是<span class="largefont">區塊級的</span>.
CSS 長度單位

在 CSS ,長度單位可以分為兩大類:絕對 (absolute) 單位以及相對 (relative) 單位。
相對單位包括:

  • px: pixels
  • em: em
  • ex: x 字母的高度
    絕對單位包括:
  • in: 吋
  • cm: 公分
  • mm: 公厘
  • pt: points, 1 pt = 1/72 吋
  • pc: picas, 1 pc = 12 pt

    如果沒有註明單位,那預設的單位是 px。

    以下是每一種單位的例子:

    CSS 樣式 顯現結果
    p {font-size:9px;}

    文字大小為 9px。

    p {font-size:3em;}

    文字大小為 3em。

    p {font-size:3ex;}

    文字大小為 3ex。

    p {font-size:0.2in;}

    文字大小為 0.2 inch。

    p {font-size:0.5cm;}

    文字大小為 0.5 cm。

    p {font-size:12mm;}

    文字大小為 12 mm。

    p {font-size:24pt;}

    文字大小為 24 pt。

    p {font-size:2pc;}

    文字大小為 2 pc。

    在大部分的情況下,用相對長度單位會比較適合。這是因為,這樣子您能讓使用者依自己的喜好來加大或減小字體。如果您用絕對長度單位的話,使用者就無法改變字體的大小了。
  • Color IQ

    { Posted on 星期一, 十二月 07, 2009 by Kaiser.XKw }
    看到一个测试Color IQ的站点,得个18分,0分是最完美地..
    呵呵,看来美感还得加强啊...
    Online Color Challenge
    http://www.xrite.com/custom_page.aspx?PageID=77

    CSS: 將li元素橫向顯示

    { Posted on 星期一, 十二月 07, 2009 by Kaiser.XKw }
    代碼:

    <style type="text/css">
    #navitest {
    width:450px;
    }
    #navitest ul li {
    /* 設定清單文字範圍的寬度 */
    width:150px;
    /* 讓清單文字居中對齊 */
    text-align:center;
    /* 去除清單文字前面的小圓點*/
    list-style-type:none;
    /* 設定背景色 */
    background-color:#FF9900;
    }

    #navitest ul li a:link {
    color:#FFFFFF;
    text-decoration:none;
    }
    #navitest ul li a:visited {
    color:#FFFFFF;
    text-decoration:none;
    }
    #navitest ul li a:hover {
    /* 文字為白色 */
    color:#FFFFFF;
    /* 文字沒有裝飾(底線) */
    text-decoration:none;
    /* 背景為橙紅色 */
    background-color:#FF6600;
    }
    #navitest ul li a:active {
    color:#FFFFFF;
    text-decoration:none;
    }

    #navitest ul li a {
    /* 充滿整個區塊 */
    display: block;
    /* 擴大區域內部空間 */
    padding:5px;
    }

    #navitest ul li{
    width:150px;
    text-align:center;
    list-style-type:none;
    background-color:#FF9900;
    /* 讓各個清單元素靠左對齊 */
    float:left;
    /* 設定邊框底部的樣式 */
    border-bottom:#CCCCCC solid 3px;
    /* 右邊留白1像素 */
    margin-right:1px;
    }
    </style>

    <div id="navitest">
    <ul>
    <li><a href="#">首頁</a></li>
    <li><a href="#">最愛</a></li>
    <li><a href="#">收藏</a></li>
    </ul>
    </div>

    效果:

    美化Blogger - 使用Lightbox显示图片

    { Posted on 星期五, 十二月 04, 2009 by Kaiser.XKw }

    看到一个很cool的图片显示特效,4个js文件和1个css文件让blog中的图片连接在点击时出现电影播放的特效,页面变暗图片慢慢展看...
    经过一翻搜索和实做,终于在我的blog上建立OK.

    Step 1. 修改 Template

    進「Template\Edit HTML」的畫面。請先備份(點擊 Download Full Template)。找到以下代碼。 ]]></b:skin>
    </head>
    然後插入以下代碼。<link   href='http://klcintw.css.googlepages.com/lightbox.css' media='screen' rel='stylesheet' type='text/css'/>
    <script src='http://klcintw.js.googlepages.com/prototype.js' type='text/javascript'></script>
    <script src='http://klcintw.js.googlepages.com/scriptaculous.js?load=effects' type='text/javascript'></script>
    <script src='http://klcintw.js.googlepages.com/lightbox.js' type='text/javascript'></script>

    然後在</body>前面加上以下片段。

    <script>
    var WidgetManager_HandleControllerResult = _WidgetManager._HandleControllerResult;
    _WidgetManager._HandleControllerResult = function() {
        try {
             WidgetManager_HandleControllerResult.apply(this, arguments);
             initLightbox();
        } catch(e) {}
    }
    </script>

    Step 2. 修改 Post

    在要套用Lightbox效果的圖片或連結加上「rel="lightbox"」並將href指向要顯示的內容url。如上面的範例中,小圖的url是http://xxx/small.jpg,而大圖的url是http://xxx/large.jpg,完整的HTML代碼如下:

    <a href="http://xxx/large.jpg" rel="lightbox">
    <img src="http://xxx/small.jpg" /></a>

    更多Lightbox的運用(如多圖顯示)請參考「Lightbox JS v2.0」或「swf.com.tw » 使用LightBox展示線上影像」的介紹。

    因为网络的关系;效果偶爾會時好時壞,越南这个地方基础建设还有待加强啊!我把相关文件放到了google的协作平台上还是时有时无的,不过google自己的浏览器会执行的情况要比IE好.

    Oracle的IS NULL 和NVL()

    { Posted on 星期二, 十二月 01, 2009 by Kaiser.XKw }
    Tags :
    今天遇到一个奇怪的问题, 用IS NULL 和NVL()查询得到的结果不同
    select count(*) from vie_fix_fixture where nvl(SUP_NO,'') ='' or nvl(sup_name,'') ='
    select count(*) from vie_fix_fixture where SUP_NO IS NULL or sup_name IS NULL

    仔细查阅资料才发现Oracle有个限制,不能比较空串'',所以上面的语法改为下面的就可以了:
    select count(*) from vie_fix_fixture where nvl(SUP_NO,'*') ='*' or nvl(sup_name,'*') ='*'

    宝成集团002

    { Posted on 星期二, 十二月 01, 2009 by Kaiser.XKw }
    整理电脑,又看到一篇关于宝成的文章:台灣鞋王
    若干年后的我再来看这些文章的时候,对此时的我如何评价,现在真的无法想像,是好是坏,只希望能是有所收获,有所回忆...

    非凡新闻E周刊 - 台湾鞋王.pdf

    黄江裕元: